法律規定:只有雙方領取了結婚證,才是合法夫妻,沒領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是不承認的。如果擺酒席行為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該婚姻有效,事實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我國是有事實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國已經沒有事實婚姻了,也就是說,如果擺酒席的行為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還符合其他的法律規定,該行為可能會屬于事實婚姻,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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