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也可以在醫院生孩子但是要盡快的辦理結婚證在孩子生下的28周內都可以。沒有結婚證是辦不了準生證的,孩子也不可以上戶口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護第二十三條規定,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2、出生醫學證明只是嬰兒的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記錄和證明,是衛生部門專有的職權。而結婚證是民政部門的事,而準生證是計劃生育部門的事,與衛生部門無關。提供父母的相關信息就可以了。
3、所以,只要你的小孩是在醫院出生的,就一定會給你辦《出生醫學證明》,只收工本費35元,多了你可以去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物價部門投訴,不給你辦的話你也可以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上一級人民政府進行投訴。
一、怎么補辦寶寶出生證明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托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1、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2、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
3、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4、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填表及辦理出生證明的注意事項:
1、填表要求嬰兒的姓名一欄可空,但是其余的填表項需要如實的填寫下去不可以留空。嬰兒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證、住院時的病歷上的名字要一致。
嬰兒父母的職業和單位一欄可以簡寫或留空。嬰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地址要寫準確。嬰兒戶口是隨父親的。
2、記得在您的寶寶出生以后15天左右需要務必辦理好出生的證明,實現要請提前確定寶寶的姓名。
3、出生證明補辦時需要寶寶父母的身份證件原件,還有戶口簿的原件或者復印件也可以、證件還有生育證、結婚證這些。記得還要帶上出院通知單!
4、如果證件不齊全國家法定是不能給你辦理出生證明或者補辦出生證明的。
5、補辦出生證明是要求寶寶父母辦理。帶好證件,準備的證件要齊全!如果實在父母不能辦理的需要寫委托書,委托書還要經過有關部門辦理的。
二、女方懷孕生孩子需要結婚證嗎
懷孕生孩子需要結婚證,在醫院生育子女,需要當事人身份證辦理入院手續。生育完畢,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證,結婚證等資料到醫院產科申請開具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憑出生證明就可以給孩子申報戶口,沒有結婚證辦不了準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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