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領取結婚證就生的孩子,法院也是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各自的情況,堅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則,判決孩子由誰來撫養,主要考量以下因素: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若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或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生活的,子女可隨父方生活。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女雙方可以協商的就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將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為根本出發點來認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一般情況下來說,法院會根據孩子目前生活現狀、感情基礎、男女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綜合認定,除此之外,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老人要求并有能力照顧孩子的也會作為判決撫養權的因素考慮。3、對于八周歲以上的子女還會該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因此,無論是婚生子還是非婚生子,對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主要還是以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為根本出發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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