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滿一年又拘留會退回保證金嗎
1、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只要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發生違反規定的,無權扣。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期間是否還會被拘留
1、辦完取保候審還可以被拘留。取保候審只是其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都是強制措施,視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時間是一年,期限一旦滿了之后,就必須變更強制措施。按照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強制措施,其中就包含拘留。
2、如果被取保候審的人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是可能被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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