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薪資一直不給的,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2、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4、勞動者可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薪資報酬及經濟補償金。5、勞動者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章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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