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亡證明包括很多,派出所能開的只有死亡證明中的銷戶證明和火化證明。應該先到居住地居委會開具你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再到派出所戶籍室開具“銷戶證明”,或者你可以復印派出所銷戶登記檔案里的火化證明,銷戶證明和火化證明都可以當做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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