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故意傷害罪
1、故意傷害罪的定義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2、故意傷害罪的三種形態
故意傷害罪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二、故意傷害罪共同犯罪如何認定
1、我國刑法規定,共同犯罪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構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觀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觀上有共同犯罪的行為。刑法第25條第1款明確規定,共同犯罪必須是“共同故意”犯罪?!肮室狻碑斎皇欠缸锏墓室?;“共同”不僅有“相同”的含義,而且有“合意”的含義?!肮餐室狻卑▋蓚€內容:
(1)
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
(2)
各共犯人之間具有意思聯絡,都認識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實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三、故意傷害罪共同犯罪的立法本意
共同犯罪在法律上被明確規定,其立法本意在于:
1、因各共犯者之間的共同謀劃,相互分工配合,使得共同犯罪的社會危害性遠遠超過多個單獨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的簡單相加,共犯者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也進一步加大。同時由于共犯形態與一般犯罪形態的差異,為有利的打擊該類犯罪,實現刑法保護社會的功能,立法上對共同犯罪予以單獨規定;
2、共同犯罪中各共犯者實施的行為未必完全相同,所起的作用和主觀惡性不盡一致,為準確打擊,不枉不縱,需在立法上對共同犯罪作出全面規定,如主、從犯的規定及對其量刑上的差異,以實現罪責刑相適應這一刑法基本原則。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