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發放貸款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一、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2、因此,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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