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軍婚可以提出離婚,但是如果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重大過錯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家庭成員、吸毒、賭博等。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可以辦理協議離婚,協議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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