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去勞動局告廠不需要費用。在用人單位出現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不能收取費用,為勞動者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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