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離婚時,對于婚前財產的劃分是:
(1)婚前財產是一方所有的財產的,離婚時不進行分割;
(2)婚前財產被雙方在婚后約定屬于共同財產的,由雙方自行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分割。
婚前財產,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關于婚前財產的界定,一般是以結婚登記的具體時間作為時間界點劃分。
一般可以認為,夫妻一方所有財產的取得時間是在結婚之前,或雖在結婚之后取得但結婚之前已明確可以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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