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票據詐騙罪的最高刑事責任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明知是偽
造、變造、作廢的票據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據,或簽發空頭票、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
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
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