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繼承房要交遺產稅。
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或財產所有人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為課征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種動態財產稅。
遺產稅的類型有以下幾種:
1、綜合課征的總遺產稅制??傔z產稅制即一般所講的遺產稅制或稱死亡稅制氣這種稅制是以死亡人為名義納稅人,以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為實際納稅人,就死亡人所遺留的全部遺產凈額,采行累進稅率一次性課稅;
2、分別課征的分遺產稅制。分遺產稅制又稱繼承稅制,是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先將其遺產分給各繼承人,然后以各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就其所分得的遺產分別征收遺產稅;
3、混合遺產稅制?;旌线z產稅制是指先對被繼承人的遺產征收總遺產稅,再以各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就其所繼承的財產征收繼承稅。
遺產稅的具體納稅義務人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1、有遺囑執行人的,為遺囑執行人;
2、無遺囑執行人的,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3、無上述兩類人的,為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
遺產稅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具體包括一切有價值的動產、不動產和無形財產。贈與稅的征稅對象是贈與人在納稅年度內贈與他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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