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指導城鎮建設和房屋拆遷工作。嚴格依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制止和糾正城鎮建設和房屋拆遷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為。認真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居民的收入狀況,合理確定拆遷規模和建設規模;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規范拆遷行為;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嚴格依法行政,加大對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堅決糾正城鎮房屋拆遷中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各種行為,維護城鎮居民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正確引導群眾支持依法進行的拆遷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 第二條 城鎮房屋拆遷規劃和計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建設規劃,以及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保護規劃。市、縣人民政府要從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編制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計劃)部門審批下達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各地要嚴格控制土地征用規模,切實保護城鎮居民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堅決糾正城鎮房屋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和土地征用中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要嚴格控制房屋拆遷面積,確保今年全國房屋拆遷總量比去年有明顯減少,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落實。凡拆遷矛盾和糾紛比較集中的地區,除保證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以及重大社會發展項目、危房改造、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項目之外,一律停止拆遷,集中力量解決拆遷遺留問題。地方政府不得違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文件代替法規確定的拆遷許可要件及規劃變更,擅自擴大拆遷規模。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