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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