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住房按揭貸款流程是什么
(1)售房商向貸款行提出按揭貸款合作意向。
(2)貸款行對售房商開發項目、建筑資質、資信等級、負責人品行、企業社會商譽、技術力量、經營狀況、財務情況進行調查,并與符合條件的售房商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協議。
(3)借款人與售房商簽訂購房協議,并繳納30%以上的房款(營業房40%)。
(4)借款人持購房協議、30%購房收據、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向貸款行申請按揭貸款,并在貸款行開立存款賬戶或銀行卡。
(5)經調查、審查、審批同意后簽訂借款合同,貸款行代理辦妥登記、公證手續后,將款項存入售房商賬戶(保險采取客戶自愿原則),并通知客戶取合同和到售房商處辦理購房手續。
(6)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賬戶或銀行卡上留足每期應還款額,貸款銀行會從借款人賬戶中自動扣收,到期全部結清。
(7)貸款行代理繳納契稅、領取契證、辦妥房地產權證及住房抵押登記手續,收費嚴格按各有關辦理機關的收費標準執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費,借款人必須提供辦理以上手續所需的一切材料。貸款歸還后,貸款行注銷抵押物,并退還給客戶。
貸款對象規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臺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貸款額度及期限規定
最高為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或評估價值(以低者為準)的80%;一般最長不超過30年。
一、銀行貸款對象及條件
(一)貸款對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2、交齊首期購房款(不低于購房總額的3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
(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于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愿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折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并按照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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