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
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房產繼承法2021年新規定
父母房產繼承新規定: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
(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
2021年遺產繼承法
《民法典》遺產繼承新規如下:
1.擴大了遺產范圍,由列舉+兜底變為概括+除外;
2.新增了喪失繼承權及寬恕制度;
3.修改了遺囑效力規則,刪除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
4.新增打印遺囑與錄像遺囑為法定的遺囑形式;
5.擴大代為繼承人范圍,侄甥可代位繼承遺產;
6.新增遺產管理人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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