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持證明靈活就業狀態相關憑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靈活就業認定,填寫《靈活就業情況登記表》,經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認定后予以就業登記,并在《就失業證》中記錄從事靈活就業有關情況。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到戶籍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就失業證》、《身份證》;(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三)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四)未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提供原參保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繳費憑證或其參保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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