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 彩禮 的,返還的數額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因給付彩禮方的原因導致 離婚 的或女方懷孕、流產的,可在上述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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