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過了但沒有簽訂勞動協議可能會有一定的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試用期結束后,雇主和員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你在試用期結束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與公司溝通:首先嘗試與公司溝通,了解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因??赡苁枪就浟?,或者正在處理相關流程。
2. 收集證據:確保你收集了與公司有關的所有證據,如工作證、工資單、名片、電子郵件等。這些證據在勞動仲裁或訴訟過程中可能會有幫助。
3. 了解法律規定:了解《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了解你的權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徑。
4.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與公司溝通無果,你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了解如何進行勞動仲裁或訴訟。
5. 勞動仲裁或訴訟:如果你認為你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請注意,這些建議僅供參考。具體操作請咨詢專業律師或相關部門。 該內容由 陳德文律師 和 微辦案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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