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為了保護國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從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收入。公民住房、儲蓄和生活用品。國民林木、家畜、家禽。公民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的所有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 繼承開始后,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遺產管理人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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