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繼承糾紛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產案件處理的批復》 繼承人未放棄繼承且遺產未分割,繼承人要求分割遺產的案件,應定性為所有權分割的析產糾紛,訴訟時效為二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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