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幫助他人介紹信用卡罪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一項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如果被認定構成該罪名,可能會面臨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等刑罰。對于罰金數額的確定,一般情況下會按照犯罪所得金額的1至5倍進行計算,并在具體情況下酌情增加或減少。因此,如果一個犯罪嫌疑人因幫助他人介紹信用卡罪被判處罰款1萬元,那么實際繳納的罰金數額可能高于或低于這個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 指明知他人實施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交通、通訊、物資、技術、幫助逃避處罰等協助或者便利的行為。在幫助三人以上的情況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幫助數人實施非法集資活動或者詐騙活動,且數額巨大或者后果嚴重的,以非法集資罪、詐騙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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