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糾紛原則上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且繼承糾紛案件先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繼承人的身份證件、親屬關系證明、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材料;按期參加庭審。
一、老人去世房子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老人去世房屋過戶需要的手續有以下三點: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繼承人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繼承人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繳納稅費,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老人去世房屋過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四點: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二、法定繼承人需要證明材料有什么
法定繼承人需要證明材料有如下: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有本市戶口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已出境的,應當提交護照原件,注銷戶口的,應當提交原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錄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與被繼承人及其他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
3、被繼承人遺產的產權證明材料;
4、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材料,在中國死亡的,應當提交醫院、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和戶籍注銷證明,在國外死亡的,應當提交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失蹤或者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決書;
5、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父母子女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6、法定繼承人死亡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及其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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