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的所有法定繼承人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后按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實調查,對所有法定繼承人逐一問訊筆錄,記錄在案,委托評估公司評估、出具評估報告認無誤后,根據上述證言、證據等出具公證書取公證書,繳納公證費2%。
法律依據:《遺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的全部遺產,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遺產稅。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遺有財產,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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