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旅游局規定:外國旅游者、臺灣游客和海外華人(香港、澳門居民持中國特區護照或回鄉證者除外)在藏期間不允許自行旅游,不論客人人數多少,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地組團旅游。凡有組織的海外旅游團隊須由其委托的旅行社向西藏旅游局及其各地事處申請入藏批準函。
1、須通過旅行社辦理入藏函的簽證種類有:旅游簽證(L)、
定居簽證(D)、訪問簽證(F)、職業簽證(Z)、學習簽證(X);
2、旅游簽證(L)辦理入藏函,只需提交游客的護照和簽證掃面件即可;
3、定居簽證(D)須提交游客工作(或定居)證明;訪問簽證(F)須提交游客中方邀請單位證明;職業簽證(Z)須提交聘用公司證明;學習簽證(X)須提交游客學校證明;
4、一切持公務簽證和記者簽證前往西藏旅游的游客,不由旅行社負責接待,請向外事部門咨詢相關情況;
5、入藏批件在進入西藏后,交由隨團導游保管,完團后,由旅行社統一交還旅游局存檔,任何入藏批件均不被允許帶離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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