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現市區高齡補貼標準為每月60元。1996年決定進一步擴大高齡老人享受優撫待遇的范圍,從1996年起除了百歲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貼外,大連首次將90到99周歲的老年人也劃入長壽補貼范圍,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補貼。各地百歲老人補貼不同,最低為100元,部分發達城市110 元~200元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條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 8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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