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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需要重新計算偵查羈押?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采 時間:2023-11-03 16: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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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需要重新計算偵查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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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遇有下列情況不計入原有偵查羈押期限,即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1、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由公安機關決定,無需人民檢察院批準,但須報人民檢察院備案。

2、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畢移送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期限。

3、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5、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自收到發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6、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的案件,審理期限應當從決定轉為普通程序之日起計算。

需要注意的是:

1、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時間,不計入偵查羈押期限。其他鑒定時間則應當計入羈押期限。

一、刑事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是多久

(一)強制措施期限(最長羈押期限37天)

1.傳喚、拘傳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拘留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4日,特殊情況拘留延長至30天、審查批準不超過7天,最長37天。

3.取保候審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4.監視居住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統計:羈押期最長37天

(二)偵查羈押期限(最長羈押期7個月)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偵查羈押期不得超過2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

2.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情形,經本法第154條規定的期限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2個月;

3.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4.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統計:最長羈押期為7個月

(三)審查起訴期限(最長羈押期限6個半月)

1.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時間為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2.改變管轄的,改變后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3.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每次1個月;兩次可以2個月。

4.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重新計算起訴期限,兩次1個月和兩次延長半個月,共3個月。

5.被害人對不起訴決定的申訴,在7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

6.被不起訴人對依據《刑法》第173條第2項做出不起訴決定的申訴,在7日以內提出。

統計:最長羈押期限為6個半月

(四)審判期限(最長羈押期限一審13個月二審4個月共17個月)

1.普通程序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三個月,計6個月。

2.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3.提起上訴或抗訴時限10日。

4.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并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5.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20日以內審結。

6.二審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特殊情況,有《刑法》五十六條情形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計4個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五)不計入審限的期限

1.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2.延期審理:

(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2)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3)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3.中止審理:

(1)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脫逃的;

(3)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法定情形出現后,違法者被羈押的期限是會重新計算的,但是司法機關必須要給出合理的理由。任何無故延長羈押期限的情形一旦出現,受害者可以申請獲得國家賠償,相關的司法職員也會受到降職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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