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
1、地點不可以。我國現在辦理結婚登記還是要求要在雙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要是兩個人都在外地,那個地方均不是雙方的戶口所在地,那是不可以在那里辦理結婚登記的,要去雙方其中一個人的戶口所在地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2、人物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是要求本人前往的,所以兩個人在外地,想讓家里人幫忙辦理結婚登記也是不行的,一定要自己親自去,而且是兩個人都去,結婚證是不可以代領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