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異地辦理結婚證。根據法律規定,領取結婚證需要在男女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結婚登記的流程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到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進行辦理,而且是必須是雙方親自到場,且遞的材料;
4、登記機關應查看當事人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真實有效,或是有無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5、要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用9元,接著雙方應書寫聲明書,內容要清晰,最后要簽名及按指紋。
6、辦理登記手續后,對于相關的登記手續存檔,給予當場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結婚證書,并宣告正式締結為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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