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一個月退租了押金不退這樣合法嗎
1、租房不退押金不合法。承租人無過錯責任,不退租房押金違法;承租人未依約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退租的情況下,且租賃合同中對違約責任具有押金的約定,可以不退租房押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規定,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條規定,以動產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經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租房想提前退,房東不退押金合適嗎
合同自成立時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一旦簽了租賃合同,雙方就應按約履行。但根據具體情況,還有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違約一方要承擔相應責任的規定。在租賃合同中,如承租人不想承租時,應提前告知房東,讓房東有一定的時間再尋找下一家租客,由此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應當予以合理賠償。就你的房東不退還押金的做法,要看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是否有提前解除合同不予退還押金的約定,有則應以約履行,如無此約定,房東則可根據情況酌情收取違約金,拒不退還押金的做法有失妥當。
租房不退押金一般違法,除非有法定情形。原因如下:
1、這是屬于租賃合同糾紛,關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于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協商處理;
2、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
3、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則押金應當退還;
4、如果約定了違約不退押金的情況下,房東有權不退回押金;
5、若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即便合同沒有規定,房東也有權扣押金:
(1)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
(2)承租人沒有定期上交租金;
(3)租客損壞屬于房東所有物品。
起訴要求返還押金需要證明的事項
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與房東雙方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房東為確保房屋及其家電不被非法轉賣,及水電費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東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會有相應的發票。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
1、確實存在租賃關系并且租賃關系已經結束;
2、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
3、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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