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結束后可以用地籠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6 07:11:29
禁漁期結束后可以用地籠嗎
法律分析: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雖然已過禁漁期,但“地籠、電、毒、炸”等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仍屬違法,市民一旦發現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導讀法律分析: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雖然已過禁漁期,但“地籠、電、毒、炸”等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仍屬違法,市民一旦發現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分析: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雖然已過禁漁期,但“地籠、電、毒、炸”等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仍屬違法,市民一旦發現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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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漁期結束后可以用地籠嗎
法律分析:執法人員提醒廣大市民,雖然已過禁漁期,但“地籠、電、毒、炸”等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仍屬違法,市民一旦發現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