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這主要看是什么性質的凍結。如果是長期不用或資金有不正常的進出。需要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到柜臺去辦理解凍如果是執法機關因為相關案件把賬戶凍結了,那就沒有其他辦法了,需要持卡人配合相關機關完成案件執行,才能恢復被凍結的賬戶。所以被凍結后,首先要去銀行查詢卡被凍結的原因,是銀行卡使用過程中的不當行為造成,還是被司法機關凍結了,根據不同原因處理。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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