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停電不能正常營業通知內容為:按照上級電力部門的要求,目前本店現在不能完成工作中,特此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十八條 電力生產與電網運行應當遵循安全、優質、經濟的原則。 電網運行應當連續、穩定,保證供電可靠性。
第十九條 電力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電力企業應當對電力設施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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