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解除的程序
協議解除取決于雙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權的存在。而雙方意思一致的達成一般也要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當雙方協商一致時,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二、行使解除權的程序
1、通知對方。
2、對解除合同存在異議的,可請求法定機構解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遵守特別程序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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