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1、一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1個月;
5、五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8個月;
6、六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6個月;
7、七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3個月。
工傷賠償步驟如下: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綜上所述,山東工傷賠償的標準包含有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的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若是造成受害人殘疾的,還有傷殘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根據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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