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1年限購政策規定,離婚未滿2年的,仍按原家庭為單位,查詢限購:,(1)在市區(不含四縣一市,下同)范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2)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法律依據,《《商品房管理形式》》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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