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與他人發生關系時的錄像或照片,能夠較為清晰反映出雙方存在不軌的行為;2.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3.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要求錄音真實合法;4.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或需要親子鑒定;5.曖昧短信,但一般情況下證明力不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