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檢查出生醫學證明編號存根連(副頁)與正頁是否相同,編號字體大小是否均勻,可通過用濕布擦拭編號字體的方法,如果編號字體變模糊或掉顏色可判定為假證。
2.正式出生醫學證明正頁綠色邊框和背景圖案顏色均勻明亮清晰,而假證的色澤不均勻,圖案模糊。
3.正式出生醫學證明紙張質量很好,通過燈光照射感覺背景有水印,且水印有凹凸感。通過仔細觀察水印部分是清晰的五角星大圖案。假證通常沒有水印或水印部分凹凸感不明顯,水印部分的五角星模糊。
4.出生醫學證明副頁部分家庭住址一欄,正式醫學出生證明應該填有詳細的市縣區鄉鎮三級的詳細地址,如果跨省出生的應該還有省份的名稱。假證大多填寫不規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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