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制,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托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不能。 只能去所生醫院去才能查得到。 沒有全國聯網一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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