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要彩禮并不違法。民法典并未對彩禮作出新的規定,因此關于彩禮依然沿襲了舊婚姻法。
彩禮是中國很多地方沿襲多年的傳統習俗,女方可以根據地方風俗索要彩禮,男方可以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給彩禮,只要雙方愿意,數額適度,并不違法。
根據法律的規定,存在以下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男方給付并導致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