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糾紛找房管局部門。發生租賃糾紛可以向房管部門投訴;投訴協商未能解決糾紛的,應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進行仲裁;對仲裁結果仍不滿意,雙方當事人可以直接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買房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問題
買房合同糾紛一般采取協商,舉報、投訴或者訴訟方式處理。首先由買賣雙方友好協商,或者要求中介方對買房合同糾紛進行處理。無法解決的或者處理不滿意的,可以向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或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物業公司與開發商的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物業與開發商的糾紛的處理方式有:
1、協商解決
《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愿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后,根據我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后自愿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4、投訴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5、提起訴訟
業主通過以上四種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6、更換物業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讓業主滿意,則業主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三、處理開發商投訴找哪個部門
投訴開發商找當地的住建局(或者建設局、房管局)。住建局會下設一個具體的管理科室(開發辦)來管理開發商的經營行為。
如房屋質量問題,投訴方法如下:
(一)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系。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系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二)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于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鑒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鑒定,其鑒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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