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職業病,屬于工傷,首先認定工傷,如果不認定工傷,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工傷認定之后,還要經過傷殘鑒定,達到傷殘等級的,根據等級補償,工傷一到四級的,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一直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退休費低于傷殘津貼的,工傷保險給予補足
2.所以,你必須經過鑒定傷殘等級才能知道你應該怎么補償,你已經退休,不清楚是不是按照上述規定辦理的退休,如果不是,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只能按照正常退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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