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期間,是指法院、訴訟參加人進行某種訴訟行為的期限。.如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 ,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 ,并通知當事人;當事人不服地方法院 一審 判決的,從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應提起上訴等規定,就屬于期間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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