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可以的。1、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戶口可以在當事人辦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隨遷至父親的戶口所在地落戶2、戶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雙方監護人及孩子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等的意見,在各方出具同意更改的書面意見后,才能辦理該項、當事人可以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咨詢工作人員,具體以對方的答復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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