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向供電企業舉報,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供電企業對檢舉、查獲竊電或違約用電的有關人員應給予獎勵。
法律依據:
《供電營業規則》 第一百零二條 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并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并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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