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后,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h(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后,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
一、非婚生子女,可否隨父入戶?
非婚子女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親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隨父入戶。孩子未在醫院出生的或無法證明孩子在醫院出生的,根據文件,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人員,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
二、出生證明虛假怎么辦
父母換證流程:經審核確需更正者,由所屬衛生局出具換發函,至所在地婦幼保健機構進行更正換發新的《出生醫學證明》?!冻錾t學證明》的更正相關資料由更正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對已申報戶口要求更正出生醫學證明的,縣級衛生局及婦幼保健機構在更正換發《出生醫學證明》后,還須向同級公安部門出具更正函。
三、出生醫學證明可以補辦嗎?
不能,一般需要等15個工作日。出生證遺失補辦手續時,要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三十五條未取得國家頒發的有關合格證書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據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一)從事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或者醫學技術鑒定的;
(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
(三)出具本法規定的有關醫學證明的。
第三十七條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人員違反本法規定,出具有關虛假醫學證明或者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由醫療保健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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