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電話報交警處理,因為只有交警才能劃分責任。(簡單或者爭議不大的事故雙方可以協商處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對事故的發生進行檢查、勘察、鑒定等,然后分析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斷雙方的過錯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責任的劃分決定。另外,承擔的事故責任大小會影響賠償責任的多少,因為該認定就是事故賠償責任的主要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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