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認為農村集體土地被個人占用的,可以到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進行舉報??h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適用本法關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規定。土地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忠于職守、秉公執法。
①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即將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復到占用以前的狀態,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確定給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的,要恢復到占用以前的原貌;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的,要將非法占用的土地退還原使用者,由此而給原使用者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追究違法使用者的民事責任;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交還原農民集體經濟組織。
②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農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并且這些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
對非法占用土地的,除采取上述處罰措施以外,還可以對當事人處以罰款,但罰款是選擇性適用條款,是否給予罰款,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違法情節而定,至于罰款的具體幅度和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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