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發現騙保行為。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副秘書長王小河表示,車險理賠記錄與違章查詢的對接,可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客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車輛被不法機構或個人利用,用以制造假賠案騙取賠款。市交管部門介紹,兩項查詢內容的捆綁,能使車主對自己的車輛信息掌握更方便。一旦發現車輛被騙保,車主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以免影響下一年保費。特別提醒雖然市民在交管局網站查詢車輛違法記錄時也可查詢理賠信息,但理賠記錄的解釋權歸屬于各保險公司。市民如有異議,應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咨詢。
一、交通事故如何理賠
1、報警定責。交通事故認定書一般是當場出具,也可以在事故發生起10日之內出具。
2、向保險公司報案定損,確定賠償金額。出示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和保險單證和事故責任認定書。如無爭議,雙方簽字確認,理賠員開具任務委托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
3、車輛維修,保險公司復核后賠付。先向修理廠支付修理費,然后拿著所有的索賠材料到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索賠。
二、與車輛定損了還會查騙保嗎有關的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保險人行使合同解除權,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三款、第六款的規定。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或者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第三十三條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第三十四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
第三十五條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或者分期支付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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